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 云南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凯发国际
摘要:10月14日,省发改委发布《云南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此前,云南省公共资源“一网三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10月14日,省发改委发布《云南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到今年年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将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全程在线监管。
《方案》指出,到2019年底,全省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监管。
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效率和效益将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将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方案》要求,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和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纳入目录管理;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适时修订发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开展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告清理过程和结果;抓紧研究制定《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档案管理规则》《云南省第三方交易平台接入规则》等制度;修订完善各类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规则,建立省发改委与分工负责单位联合制定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
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各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推行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解密,逐步实现远程在线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方案》要求,优化“一网三平台”功能,强化公共服务定位,拓展提升平台功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运用。
精简优化交易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地域、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理。公共服务系统要统一汇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与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信用中国(云南)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公共数据共享共用;行政监督系统要实现各类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全过程可追溯,提供在线监管、联合监管多种监管功能。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担保保函、中标流动资金贷款的运用。进一步优化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结构,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系统;做好数字证书(ca)全国兼容互认试点工作。
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维护场内交易秩序,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运用系统,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智能交易和智慧监管、强化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提供参考和支持。
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
《方案》要求,加强全面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开展智慧监管,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人员经费保障。
依托电子化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可追溯的电子化监管。闭合监管链条,打通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履约情况、验收结算等各环节数据;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机构代理行为。
明确各部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组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人员库,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机制,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
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电子化平台及时在线下达指令,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对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项目和有历史异常行为交易活动参与人形成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开启项目跟踪模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
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纳入全省综合考评,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管和市场规范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定期对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来源:北京筑龙
标签: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